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双方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没有。目前只有常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才有奖励补助的扶持政策。
毕业前2年的在坛高校大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本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GYB)、创业能力培训(SYB)。
贷款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贷款基准利率100%给予贴息;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含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班“网店”的我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贷款基准利率100%给予贴息;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目前,我区人社就业部门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贷款政府贴息服务工作。针对在校大学生目前未进行此类服务。据悉区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也对有需求的创业者提供相应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