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金坛区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5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4820141390387400011500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现场踏勘、用地公示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482014139038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清风路1号C座市民中心三楼3-E04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 2、办理时限不包含:勘测定界、地价评估审核、上报区政府审批、省厅网站公告公示及申请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所需时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用地批准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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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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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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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地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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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信用代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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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和总平面图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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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环评报告及意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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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立项批复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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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原件及图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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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土地出让金补缴及完税证明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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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申请报告及政府部门意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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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1工作日 材料齐全 受理材料
2 审核 6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审核材料
3 决定 1工作日 符合要求,出批文,盖章 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不动产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请问有没有申请书模板?
答:
申请书无固定模板要求,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参照样本申请。
问:
什么是改变土地用途?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8条和第44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9-8283896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金坛区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金坛区司法局)
电话0519-82800537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3楼(邮政编码213200)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9-88311859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邮政编码213161)
网址https://lspt.court.gov.cn/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清风路1号C座市民中心三楼3-E04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9-8283896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