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701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4820141390387400011701100003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4820141390387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清风路1号C座市民中心三楼3-E04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建设单位依法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真实;2.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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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合规划要求的现势性地形图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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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土地权属证明或与土地权属单位签订的协议 |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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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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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定 | 1工作日 | 符合要求,出批文,盖章 | 决定 |
2 | 审核 | 3工作日 | 符合法律规范 | 审核 |
3 | 受理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受理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哪些建筑需要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答:
(一)在临时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在建设用地上因施工、管理等需要临时搭建的工棚、库房、管理用房、围墙等;
问: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少?
答: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
临时建设的使用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问:
什么样的项目需要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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