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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类别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47000
实施主体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备注
无
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1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