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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列入名录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16000
实施主体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
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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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列入名录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